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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标注册----商标法律知识问答篇
2022年1月6日   中国商标总网  浏览次数:  编辑: 黑龙江
 
    
    

    问:什么是商标的许可使用?

    答:商标注册人在商标获得注册后,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偿或无偿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人在许可他人使用时,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情况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并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表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问:如何进行商标许可?

    答:他人如果需要使用注册商标,需要与商标注册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其中,商标注册人作为许可人,使用商标的第三方作为被许可人,在合同中需要约定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具体事宜。

    例如,许可的时间、范围、使用费用的数额等。商标注册人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并且提交备案材料,说明许可人、被许可人、许可期限、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等事项。许可合同的备案与否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经备案的商标许可行为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问:注册商标专用权如何获得保护?

    答:商标获得注册后,在商标有效期内,在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上,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如果发现他人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了注册商标或者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了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了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造成消费者混淆,就构成了商标侵权,销售上述商品或者为侵权行为提供侵权条件的行为也构成侵权。

    发生商标侵权纠纷时,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商标注册咨询电话:13936578139
QQ:835760999 7840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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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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