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标注册代理----贵州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 |
2017年2月24日 中国商标总网 浏览次数: 编辑: 商标总网 |
2月20日,贵州省工商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作为依法行政考评指标。
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出庭”的原则,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应当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负责人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仅委托律师出庭。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被诉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应当出庭。
贵州省工商局要求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考核,将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以及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严格落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对干预、阻碍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诉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不出庭应诉也不委托相应工作人员出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等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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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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