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商标注册代理----商标“模仿秀” 最高罚一万 |
2016年6月1日 中国商标总网 浏览次数: 编辑: 商标总网 |
5月31日,长春晚报记者从省法制办获悉,为保护著名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我省制定了《吉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6月13日。如果您有意见或建议请发送至电子邮箱:jjfzcxdp@163.com。
著名商标不得复制、摹仿,以免误导公众,出现此类侵权行为,将被没收、销毁侵权的商品及其标识;吉林省著名商标专用权被侵害,将被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销的商品使用与吉林省著名商标标志近似的标志,使购买者误认,将被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商标注册咨询电话:18811079188 13936578139 固话:010-57268555 QQ:835760999 78404555 总部办公地址:西城区茶马西路(商标局数字大楼商标大厅正门左转300米
来源:长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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