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北  京上海天津重庆浙江江苏广东河北山东福建
内蒙古湖北江西山西云南贵州海南四川陕西湖南
黑龙江吉林辽宁宁夏新疆安徽广西青海甘肃河南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首  页 公司简介 注册途径 商标知识 经典案例 商品分类 商标公告 驰名商标 商标维权 商标交易 国际注册 专利知识
网站导航 商标新闻 商标注册 法律法规 申请书式 商标设计 商标审查 专项执法 品牌策划 海关备案 加盟合作
 网站首页>>天下新闻 http://www.12345tm.com
 
福建商标注册代理----“同利”商标纠纷案审结 李府活鱼被判停止侵权
2015年9月28日   中国商标总网  浏览次数:  编辑: 商标总网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审理终结中华老字号、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福州同利肉燕商标侵权案,判决被告李府活鱼火锅店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同利肉燕经济损失。
    据悉,原告福州同利肉燕老铺于2002年4月14日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同利及图形”商标,被告从事餐饮服务,未经原告许可在其店面招牌上使用了原告注册商标近似的“同利及图”商标。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系“同利及图”商标专用权人,其合法权利应受法律保护,被告在其与原告相近似的注册商标被撤销后仍使用经营,构成对原告涉案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应停止在店铺招牌上使用“同利及图”商标并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市中院判处被告李府活鱼火锅店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福州市鼓楼区同利肉燕老铺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
 













商标注册咨询电话:18811079188 15313918555 
固话:010-57268555 
QQ:835760999  78404555
总部办公地址:西城区茶马西路(商标局数字大楼商标大厅正门左转300米)



来源:福州日报

 
【在线交流】 【打印】 【关闭】
 
8分钟留言回复!
  点击这里和我在线交流
 
 
 
 
 
 
 
 
商标注册代理
商标注册公司
专利代理公司
香港公司登记
国内公司登记
版权登记代理
网站建设推广
商标注册代理
商标注册公司
专利代理公司
香港公司登记
国内公司登记
版权登记代理
网站建设推广
企业形象策划...
 友情链接 :
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商标网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国商标总网 · 广告服务 · 商标代理 · 本站顾问 · 支付方式 · 申请会员 · 英才招聘 · 意见投诉 · 本站律师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隐私保护 版权所有 中国商标总网 保留所有权利
联系电话:13936578139 E-mail:835760999@qq.com
北京市西城区茶马西路(中国国家商标局数字大楼后身300米)
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意见或投诉,请点这里在线提交.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黑ICP备2023001981号-1
关键词:中国 龙助企 黑龙江哈尔滨商标注册代理公司 事务所
联盟网站: 中国商标总网;商标注册网商标注册代理网